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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农贸批发市场3月建检测室,保障食品安全

发表时间:2015-03-03 发布者:宏大市场 点击:
从省食药监局获悉,自3月1日起,山东省将实施《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,其中规定,批发市场开办者应 当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,保证每个月对入场经营者及经营的主要品种至少检测1次,每3个月对入场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种至少检测1次。

在 批发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,配备相应的快速检测设备,目的就在于建起一道“防御体系”。“我们每天从市场上抽取50批次蔬菜、肉制品等利用快速检测仪 进行农残、‘瘦肉精’的快检。”济南市历城区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信息部经理张勇峰说,在该市场已设立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室,快检短则3分钟、长则半小时便能 出结果,“有助于我们筛查风险,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并报送相关部门。”

“依托食品快检,能够快速缩小问题产品种类和范围,提高工作靶向性。”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尚青介绍。据了解,目前该省食用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大多配备了一定的快检设备,但存在设备本身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,发挥效果有限。

为了充分发挥快检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,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今后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,设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,配备与 检测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检测人员,保证每个月对入场经营者及经营的主要品种至少检测1次,每3个月对入场食用农产品所有品种至少检测1次。对不能提供产地 证明的食用农产品,入场时实行批批检测,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,每周对其检测不得少于1次。对1年内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, 半年内停止在该批发市场内经营。

(来源:法制网 原题目:山东农贸批发市场下月起须建检测室)